易学研究

由清华简谈文王、周公的两个问题
更新时间:2012-02-02

  摘要:古代的“受命”有两种含义:一是是指受王册封担任重要大臣,行使行政权力,二是受天命、做天子。后世的理解“受命称帝”只是其中的一种可能。长期以来,由于《逸周书》的真实性受到质疑,周公研究主要局限在灭商后当国摄政、辅佐成王时期,而灭商之前周公思想的探究遭到人为忽视,借助清华简《夜》和《逸周书・大开武》等材料,这使得全面评价周公形象成为可能。在运用出土文献作证据时,必须分清史料的先后,说法产生的早晚,清华简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我们必须采用正确的研究方法,这样才能使它的价值得到充分发挥。

  关键词:清华简;文王受命;周公;

  2008年7月,由校友捐赠,清华大学抢救人藏了一批流失到香港的战国竹简(简称清华简),其总数为2388枚(包括残片),其中《保训》的图版已经发表,我们同时结合《夜》已经公布的情况,对文王受命和灭商之前周公研究的两个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不足之处,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一、文王受命新说
  按照《诗》《书》的说法,文王受命不管是指兴周室或者是剪商,文王所受之命都是来自天,《尚书・康诰》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毛传》说:“受命,受天命而王天下,制立周邦。”西周时期的青铜器铭文普遍支持这种说法,《何尊》说:“昔才尔考公氏,克文王,肆文王受兹大命。”《大盂鼎》说:“王若曰:盂,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但郑玄有不同看法,他认为受命是“受殷王嗣位之命”。清儒俞樾说:“唐虞五臣,稷契并列,商、周皆古建国,周之先君非商王裂土而封之也。”[1]他以西周建国时间早、不是商王分封为据,力证文王所受之命不是殷命,而是天命。清代学者马调停两说:“受命云者,一受殷命而征诸侯,一受天命而兴周室。”(《绎史》卷十九),他认为受殷命和受天命都是受命。清儒陈奂说:“文王受命于殷之天子,是即天之命矣。”[2]陈奂以纣王为天子,把殷命当做天命,来弥合两种说法之间的矛盾。晚清的王国维另辟新说,认为“古诸侯于境内称王,与称君称公无异”[3]。看来文王只能背着商纣,在周原自己偷着称王了。
  文王是否受命称王,最直接的证据是西周卜骨。周原卜骨H11:84:“贞:王其,侑大甲,周方伯。”根据《左传》僖公十年“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说法,这里祭祀太甲的只能是商王,文王只是被册封为伯,并没有称王。但王晖先生认为,“册周方伯”是告殷先王大甲之语,“周方伯”和王是一个人[4]。晁福林先生认为,文王打破祭祀本族先祖的传统,立庙祭祀商先王是他兴周灭商的韬光养晦之举[5]。没想到“文王受命称王”这一问题,竟成了逾越上千年、连西周卜骨也不能定论的大案。朱熹曾说“自家心如何测度得圣人心”(《朱子语类》卷三十五),认为文王之心难以猜透,难道这一悬案真没有解决之日吗?
  近来一些学者另立新说,以《太平御览》卷五三三或《艺文类聚》卷七十九为据,认为文王受天命是指大姒作了个树阙梦,梦见太子发在殷商中庭载的梓树,“化为松柏柞”,文王以之为吉,广造舆论,说“皇天上帝”已经将商之大命授予自己,并举行隆重的祭天大典宣称自己“受命”[6]。
  《太平御览》卷五三三引《逸周书》说:“文王去商在程。正月既生魄,太姒梦见商之庭产棘,小子发取周庭之梓,树于阙间,化为松柏柞,寤惊,以告文王。文王乃召太子发占之于明堂,王及太子发并拜吉梦,受商之大命于皇天上帝。”(《艺文类聚》卷七十九与此文字相同)有学者据此认为在大姒树阙梦之后,文王广造舆论,说“皇天上帝”已经将商之大命授予自己,并举行隆重的祭天大典宣称自己“受命”[7]。《论语・泰伯》说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对纣王恪尽臣责。学者所说的文王大张旗鼓地宣传自己受命,明显与《史记》文王“阴行善”韬光养晦的策略不合。《诗・大雅・文王》孔疏引纬书认为文王通过“河图洛书”或者是“赤雀衔丹书”受命的,这种大姒树阙梦的说法,在本质上和纬书说有何不同呢?《尚书・西伯戡黎》记载西伯戡黎时,纣王说:“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据清华简《夜》,戡黎是在武王八年,纣王此时认为自己仍掌有天命。《史记・周本纪》也说:“於是武王再拜稽首,曰:‘膺更大命,革殷,受天明命。’”武王克商之后,进入殷人太庙,才正式完成了天命转移的祭祀仪式,文王怎么能在生前获得天命呢?
  学界对于文王受命,总是和文王称王联系在一起讨论。一些学者出于正统观念,坚决否认文王称王。唐代刘知几《史通・疑古》说:“夫天无二日,地惟一人,有殷犹存而王号遽立,此即《春秋》楚及吴、越僭号而陵天子也。”刘知几认为天无二日,国无二主,如果文王称王的话,这与蛮夷有和区别?梁肃《西伯受命称王议》、欧阳修《泰誓论》、姚际恒《诗经通论》、梁玉绳《史记志疑》等都持此说。另外一些学者认为文王晚年已自称为王,陈启源说:“《诗》《书》言‘文王受命’,皆言受天命也。天命之岂仅命为诸侯乎?”[8]他认为受命就是受天命,受天命就是做天子,难道受天命是做诸侯吗?胡承珙讽刺欧阳修等人的说法是“真眯目而道黑白者矣”[9]。
  清华简《保训》说“唯王五十年”,认为文王在位五十年,《尚书大传》云:“天之命文王,非谆谆然有声音也。文王在位,而天下大服,施政而物皆听命。听则行,禁则止,动摇而不逆天之道,故曰天乃大命文王。”东汉经学家郑玄说“受命,受天命而王,天下制立周邦”(《毛注疏卷二十三》)。如果“受命”是指的“受天命而王”的话,那么文王受命也应该是五十年,但《史记》认为文王受命七年而崩,《逸周书・文传》说“文王受命九年,时为暮春,在镐,召太子发”,认为文王受命九年而崩,受命称王的说法明显是和《史记》、《逸周书》记载相矛盾。黄怀信先生把“受命”解释为“受天灭商杀纣之大命”,认为受命和称王并不是一回事[10],这种看法是正确的。
  楚公逆编钟铭文说:“唯八月甲午,楚公逆祀厥先高祖考,夫(敷)壬(任)四方首。楚公逆出求厥用祀。四方首休。”楚公逆即楚君熊鄂,敷任意为担任,“四方首”即四方方国的首领,整句铭文是说楚公逆担任四方方国的方伯,享有征伐、监督、祭祀等大权,楚公逆铸编钟以示纪念。《史记・周本纪》说文王受命断虞、芮之讼,实际是说文王受商纣册封担任方伯,负责调停诸侯国之间的纠纷,这与楚公逆铭文所记当时方伯权力是一致的。
  《周礼・大宗伯》:“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赐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作伯。”《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载城濮之战后,周襄王册命晋文公为侯伯时说:“敬服王命,以绥四国。纠逖王慝。”《周礼》和《左传》的记载虽晚于殷周之际,但从侯伯的职责和册封礼仪的繁琐,仍可看出伯作为诸侯之长的重要位置。文王受天命是古人迷信天帝观念所致,如果把“受命”解释为商纣册封文王担任周方伯,那么郑玄的解释与《史记》、《逸周书》的矛盾就迎刃而解了。
  上博简《子羔》说:“舜其可谓受命之民也,舜,人子也。”舜为庶人,受尧禅让登上帝位。上博简《容成氏》记载舜听政后,任命了禹、后稷、皋陶、质等大臣,说:“舜听政三年……乃立皋陶以为李。皋陶既已受命,乃辨阴阳之气,而听其讼狱,三年而天下之人无讼狱者,天下大和均。”我们知道,皋陶是舜帝时负责司法的大臣,一生没有继承王位、做过天子,但《容成氏》说“皋陶既已受命”,可见古代文献中的“受命”有两种含义[11]:一是是指受王册封担任重要大臣,行使行政权力,二是受天命、做天子。后世的理解“受命称帝”只是其中的一种可能。
  用最原始的资料证史,是学者应采取的态度。殷墟卜辞中,商人称“周”为“周方”(《合集》6657),称周族的首领为“周侯”(《甲》436)。西周甲骨H11:84:“贞:王其,侑大甲,周方伯。”明确可以肯定册封是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史记・齐太公世家》云:“周西伯政平,及断虞芮之讼,而诗人称西伯受命曰文王。”《周本纪》正义引《帝王世纪》、《易纬》均有此说。《史记・周本纪》说:“乃赦西伯,赐之弓矢斧钺,使西伯得征伐。”文王受命之年,断虞芮之讼,此后伐犬戎、密须、耆国、、崇侯虎,这一系列征伐行为证明西周甲骨的“册周方伯”,最有可能是指文王被纣王封为伯。其实祝中熹先生早已指出此说[12],只是未被学界采信而已。
  《诗・大雅・文王有声》:“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既伐于崇,作邑于丰,文王哉。”文王接受商王室的册命,被封为方伯,意味着文王的地位得到了殷商的认可,他享有征伐之权,统帅西方诸国,西周获得了兴起的契机,这是周人推崇“文王受命”的思想根源。
  《礼记・中庸》谓“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礼”,此说古公、季历的王号是周公时的追加。《礼记・大传》说:“追王大王宜父、王季历、文王昌,不以卑临尊也。”牧野之战后,武王追封“大王宜父、王季历、文王昌”,明确肯定文王的王号是克商后追加的。自西周灭商以后,后世都尊称姬昌为文王,因此单从文物中出现了文王并不能断定文王生前已经称王。1993年,在山西曲沃北赵晋公室墓地M31墓发现一件文王玉环,铭文为:“文王卜曰:我唐人弘战贾人。”[13]文王玉环的时代为西周早期,王晖先生却以此为实录,得出文王生前已称王的结论[14],是不足取的。
  清华简《夜》说:“武王八年,征伐耆,大戡之,还,乃饮至于文大室。”“文大室”即文王的大庙。《礼记大传》说灭商后,武王追封太王、文王,而武王伐耆国在灭商之前,当时并没有“文王”这一谥号。《吕氏春秋》明确记载武王灭纣后,把俘虏献于“京太室”,而不是“文太室”,可见“文太室”明显出于后人的追述。清华简《保训》说:“微志不忘,传遗子孙,至于成汤,祗备不懈,用受大命。”又说:“(武王)祗备不懈,用受大命。”这里的受命是指称王,文王说成汤、武王皆受命,而自己没有受命,可见他生前并没有称王。
  灭商以后,后世都尊称姬昌为文王,以证据论,西周甲骨在克商之前,何尊、文王玉环、大盂鼎、清华简在克商之后,西周甲骨的说法最为可信。以人物论,司马迁的说法在先,唐宋儒者的说法后起,司马迁的说法较为可信,而唐宋以后的儒者,受意识形态的影响,其失真的可能性更大。在运用出土文献作证据时,必须分清史料的先后,说法产生的早晚,清华简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我们必须采用正确的研究方法,这样才能使它的价值得到充分发挥。
  二、清华简《夜》与灭商之前的周公
  周公制礼作乐,奠定了中国礼乐文明的精神内核,唐代以前,周孔并称,周公可谓中国早期文明的集大成者。传统的周公研究,集中在周公摄政、辅佐成王时期,而忽视了灭商之前的周公研究,可喜的是,当今的学者已开始突破这一盲区,借助《逸周书》研究灭商之前周公,开辟了周公思想研究的新境界[15]。对《逸周书》的真实性,学界质疑的声音一直不断,而清华简《夜》成书的下限在战国时期,记载了武王八年征伐耆国、周公饮酒赋诗的场景,这就为重新认识灭商以前周公形象,提供了难得的契机。
  《夜》简一共是14支,每支25至29字,记载了周人征伐耆国胜利后,回到周都在文太室举行“饮至”礼。毕公为周文王第十五子,英勇善战,《夜》说“毕公高为客”,可知他为征伐耆国的主将。虽然毕公伐耆功勋卓著,但《夜》叙述的中心人物却是周公。
  武王向毕公、周公致诗,周公回敬武王,作《明明上帝》:“明明上帝,临下之光,丕显来格, 歆是明……月有盛缺,岁有歇行,作兹祝诵,万寿亡疆。”在 “饮至”礼融洽的气氛中,宾主沉浸在胜利的喜悦里,渐入高潮,这时意外突然发生了:“蟋蟀造降于堂”,一只蟋蟀闯了进来。周公看见蟋蟀,沉吟片刻,赋诗一首,第一、三章简文残缺,第二章简文较为完整:


蟋蟀在席,岁聿云。今夫君子,不喜不乐。日月其,从朝及夕。毋已大康,则终以。康乐而毋荒,是惟良士之。

“”,古落字,意为将近。“”,通“蔑”,《资治通鉴・汉纪四十九》:“蔑者,微之甚,于无也。”《豳风・七月》说“十月蟋蟀入我床下”,周代建子,以农历十月为岁末,听到蟋蟀的鸣叫,意味着一年即将结束。岁月流逝,君子不应过度追求安乐,要谨记自己的职守,时时心存戒惧。
  清华简《夜》最大的疑点是《蟋蟀》是否真为周公所作。《诗经・国风》是按地域分篇的,《夜》的“”,即耆国,在今山西长治县西南。周公作《蟋蟀》时已伐耆国归来,地点是镐京的文太室,在今陕西西安市西北,两地相距较远。今本《毛诗序》从孔子、子夏、毛公一脉相传,孔子熟稔古代历史,如果《蟋蟀》果为周公所作,孔子编订《诗经》时,怎么可能把它当做“唐尧之遗风”、“刺晋僖公之作”呢?
  今本《诗经》有《豳风・狼跋》,记载周公摄政、被成王误解之事,事情发生在镐京,但因为在鲁国流传,所以把它归入《豳风》,可知乐诗的采集、归类主要与流传地域有关,而与最初的创作地点关系不大。清华简《蟋蟀》的主旨是君子要“谨记职守,不要过度安乐”,《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印段赋《蟋蟀》,赵孟夸他为“保家之主”,上博简《诗论》中孔子说《蟋蟀》的主旨为“知难”,这些材料相互印证,证明《毛诗序》“刺晋僖公之作”的说法是后起的,以此来否定《蟋蟀》为周公所作,恐不能成立。
  《逸周书・大开武》说“维王一祀二月,王在酆”,所记之事正值武王即位之年,而文王受命七年而崩,清华简《夜》所记“武王八年”也正是这一年。《大开武》篇记载周公说:“淫乐破德,德不纯,民乃失常。”周公认为,过度的安乐会损害君子的道德,君子道德不纯美,百姓就会失去常性。清华简《夜》与《大开武》篇相互印证,可知周公作《蟋蟀》的说法,当有一定依据。
  长期以来,由于《逸周书》的真实性受到质疑,周公研究主要局限在灭商后当国摄政、辅佐成王时期,而灭商之前周公思想的探究遭到人为忽视,这种“半截子”式的研究状况与周公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元圣”的地位极不相称。借助清华简《夜》和《逸周书・大开武》等材料,我们可以对灭商之前的周公思想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使周公研究的史料困境得以突破。《史记・鲁周公世家》记载“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说周公摄政时,从不荒淫政事、怠于职守。周公作《酒诰》,告诫百官“克用文王教,不腆于酒”,要勤劳王家,恭俭惟德,力戒淫逸。周公致政后,恐成王壮,荒淫政事,作《无逸》,勉励成王要“治民祗惧,不敢荒宁”。不难发现,周公摄政前后的勤政思想,都可在灭商之前的周公思想中找到清晰的印迹,说明灭商前、后周公有一个脉络连贯的思想发展历程,这使得全面评价周公形象成为可能。
  毕公是伐耆的主将,武王是当时在位的君主,周公只是谋划,论功绩,周公不如毕公,论地位,周公明显不如武王,但在清华简《夜》中,周公却成为故事的主角,在这主角、配角的置换中,《夜》“有意突出周公”的史家笔法非常明显。
  这种有意突出周公的史家笔法,在《逸周书》中同样明显[16],《寤儆》篇记载武王梦见商纣知道了自己伐商的计划,从梦中惊醒,对周公说:“呜呼,谋泄哉!今朕寤,有商惊予。”周公曰:“天下不虞周,惊以寤王,王其敬命!奉若稽古维王,克明三德维则,戚和远人维庸。攻玉祷,赦有罪,怀庶有,兹封福……不骄不吝,时乃无敌。”周公劝戒武王顺从天命,慈爱百姓,赦免有罪,争取诸侯归附,时机成熟后,伐商自然能够成功。武王梦醒胆怯,而周公竟成了武王的主心骨。周公俨然是一位成熟的政治家,而武王反而成了受教育的对象。
  《大戒》篇记载周公引用武王的话告诫成王,非常贴切。武王为兄长,谋略、胆识过于周公,但《小开武》、《大聚》等篇记载周公说“在我文考”,引用文王的话劝诫武王,明显与情理不合。《逸周书》这种史家笔法进一步强化,竟有了文王向周公问政的事例。《酆保》篇记载文王二十三祀庚子朔日,九州诸侯来到西周,文王向周公问政说:“诸侯前来朝贺, 我们要灭商保国,该如何做呢?”周公叩拜行礼,说“王其祀德纯礼,明允无二,卑位柔色,金声以合之”,又说“视五祥、六卫、七厉、十败、四葛不修,国乃不固,务周四蠹、五落、六容、七恶”。周公当时不到二十岁,年幼的他无论如何也是说不出这样英明睿智的话语[17],《酆保》篇竟记载文王采纳了周公的建议,命令三公、九卿及国人恭敬地祭祀上帝,礼待诸侯,《逸周书》把周公的形象推向了极致。
  《史记》中的武王形象与《逸周书》明显不同,《史记・周本纪》记载武王整夜不寐,周公前来探问,武王说:“定天保,依天室,悉求夫恶,贬从殷王受……营周居于雒邑而后去。纵马於华山之阳,放牛於桃林之虚;偃干戈,振兵释旅:示天下不复用也。”武王谋划居天下之中,定都洛邑,马放南山,志向高远,其境界令周公极为叹服。武王克商,周公用事居多,但武王为周公的兄长,以年龄和社会阅历来看,武王教诲周公的更多。《逸周书》的材料并非不真实,但它只选取周公向武王献谋的材料,而武王教诲周公的事件却很少涉及,这种史家笔法有意突出了周公的贤臣形象,客观上造成了武王形象的人为弱化。
  清华简有《金滕》、《康诰》、《顾命》等《尚书》篇章,而《保训》、《夜》的文体特点明显与《逸周书》近,与《尚书》远,郭店简《缁衣》所引《尹吉》之文见于《尚书・咸有一德》篇,所引《祭公之顾命》之文见于《逸周书・祭公》,证明《逸周书》和《尚书》可能有着共同的来源。《逸周书》被《汉志》归为书类,与《尚书》地位相近,其史料价值本应等观。《隋志》把《逸周书》列在“杂史”类,《四库全书》把它归入 “别史”类,表面上文辞不古、体例驳杂是《逸周书》地位下移原因,实际上,《逸周书》虽然保存了一些珍贵史料,但按照自己的史学思想选编材料,造成了历史人物评价的偏颇和西周历史全貌的断层,可能是其不入史部正史的深层根源。
  总之,长期以来,由于《逸周书》的真实性受到质疑,周公研究主要局限在灭商后当国摄政、辅佐成王时期,而灭商之前周公思想的探究遭到人为忽视,借助清华简《夜》和《逸周书・大开武》等材料,这使得全面评价周公形象成为可能。古代的“受命”有两种含义:一是是指受王册封担任重要大臣,行使行政权力,二是受天命、做天子。后世的理解“受命称帝”只是其中的一种可能。在运用出土文献作证据时,必须分清史料的先后,说法产生的早晚,我们必须采用正确的研究方法,才能使清华简不可估量的价值得到充分发挥。

[1]俞樾:《达斋丛说》,《清经解续编》(卷一三五○),上海: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975页。
[2]陈奂:《诗毛氏传疏》,上海:商务印书馆(下册卷二十三),1933年版,第76页。
[3]王国维:《观堂集林》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152-1153页。
[4]王晖:《周原甲骨属性与商周之际祭礼的变化》,《历史研究》,1998年第3期。
[5]晁福林:《从上博简〈诗论〉看文王“受命”及孔子的天道观》,《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6]晁福林:《从上博简《诗论》看文王“受命”及孔子的天道观》同上注;刘国忠:《周文王称王史事辩》,《中国史研究》,2009年第3期。
[7]晁福林:《从上博简《诗论》看文王“受命”及孔子的天道观》,《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刘国忠:《周文王称王史事辩》,《中国史研究》,2009年第3期。
[8]浦起龙:《史通通释》上海: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414页。
[9]胡承珙:《毛诗后笺》(卷二十三),合肥:黄山书社,1999年版,第1216页。
[10] 黄怀信:《逸周书校补注译》(修订本)三秦出版社,2006年版,第112页
[11] 古代此外“受命”还有接受命令、受教等含义,如《左传》襄公二十年:“石恶将会宋之盟,受命而出。”《晏子春秋・内篇・谏上》:“公曰:‘不幸有社稷之业,不择言而出,敬受命矣。”这些都与本文论述主旨无关。
[12] 祝中熹:《文王受命说新探》,《人文杂志》,1988年第3期。
[13]李学勤先生认为文王生前只称西伯,终身无称王之事,“文王”乃是身后的谥法,“环上文字虽非文王时刻,看其字体仍当在西周初年。”释文亦据李学勤先生隶定。参李学勤:《文王玉环考》,《华学》,中山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辑,第70页。
[14]王晖:《周文王克商方略考》,《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3期。
[15]相关研究参杨朝明:《〈逸周书〉所见灭商之前的周公》,《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赵奉蓉:《博闻强识、娴于治乱的辅国重臣――〈逸周书〉中的周公形象》,《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
[16]黄怀信先生说,《逸周书》“不唯于克殷以后之篇多言周公业绩与建树,于灭殷及灭殷之前,亦多有周公之谋”,“可见其书编者是有意突出周公”。日本学者谷中信一说:“周公旦的名字与文王、武王、成王相比,则出现得更频繁,而成为本书的主要人物之一”。参黄怀信:《〈逸周书〉源流考辨》,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18页; 谷中信一《〈逸周书〉中的周公旦》,载黄留珠主编:《西北大学史学丛刊》(4),《周秦汉唐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西安:三秦出版社,2001年版。
[17]唐大沛云:“武王同母弟八人,管叔、蔡叔、成叔、霍叔,皆周公之兄。据《度邑》篇,武王有天下年未过六十,周公必少于武王十余岁,故《度邑》篇武王谓周公曰“汝幼子”,则是周有天下时,周公才壮年岁耳。由克商之年逆数至文王二十三祀,正四十年,计此时周公尚幼,而谓文王告周公旦,且问以吾何保守何用行,妄人为文,何谬至于此?”参黄怀信:《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95页。
本文发表于《东岳论丛》2010年第5期。

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所      刘光胜:由清华简谈文王、周公的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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