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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关于《周易》之 答 |
――山大易学研究中心 |
熹 日病中方得 所示《 》、卦 二 ,初若茫然不知所 ,因 以妄作《 蒙》考之, 其 之 ,而明者偶未深考,是以致此 ,多 而愈致疑耳。夫以《河 》、《洛 》 不足信,自 公以 已有此 ,然 奈《 命》、《 》、《 》皆有是言,而 儒所 二 之 , 有交互而 乖戾, 逆推, 横曲直,皆有明法,不可得而破除也。至如《河 》 《易》之天一至地十者合而 天地五十有五之 , 固《易》之所自出也。《洛 》 《洪 》之初一至次九者合而具九 之 , 固《洪 》之所自出也。《 》 不言伏羲受《河 》以作《易》,然所 “仰 ”、“俯察”、“近取”、“ 取”,安知《河 》非其中之一事耶?大抵 人制作所由,初非一端,然其法象之 模,必有最 切 。如 荒之世,天地之 之 各有象,然初未 有数也。至於《河 》之出,然後五十有五之 耦生成,粲然可 。此其所以深 人之 智,又非 然 象之所可得而 也。是以仰 俯察、 求近取,至此而後, 、四象、八卦之 耦可得而言。 《 》所 人作《易》之由者非一,而不害其得此而後 也。 喻又 熹不 以大衍之 乎《河 》、《洛 》之 ,此亦有 矣。 之 , 各主於一 ,然其 伍 , 所不通, 有非人之所能 者。其所不合,固不容以强合;其所必合, 横反覆,如合符契,亦非人所能强 也。若於此 得自然契合,不假安排底道理,方知造化功夫神妙巧密,直是好笑, 不得也。若 《易》文, 自“大衍之 五 十” 至“再 而後 ”,便接“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至“可 佑神矣” 一 ,是 大衍之 ;自“天一”至“地 十” 却 “天 五”至“而行鬼神也” 一 ,是 《河 》五十五之 。今其文 差 ,不相 接,舛 甚明。伊川先生已 正,《 蒙》 依此 ,而不 推 其所以然者,故 者不之察耳。至於卦 之 ,反 喻,於熹之 亦多未究其底 。且如所 有曰“乾之 ,坤之 耦”,只此“乾坤”二字便未 。盖 ,匹也。 ,如今俗 所 “一 ”、“一 ”云 。自此再 ,至生第三 ,八卦已成,方有乾坤之名。 一 之 ,方有一 一耦,只可 之 ,未得 之乾坤也。 喻又曰以二 至四 二 二耦,又於四 之上各 一 一耦而 八 ,此亦是於熹 中所 生次第有所未明而有此 。盖四象第一 本只是前 之一 一耦, 此一 一耦之上各生一 一耦,是以分而 四,而初 之一 一耦亦 之而分 四段耳,非是以二 成四 ,又以四 成八 也。此一 正是前所 自然契合,不假安排之妙。孔子而後,千 不 ,至康 先生始得其 。然 不肯大段 破,盖易之心 全在此 ,不敢容易 ,其意非偶然也。 喻又曰:“不知 二物果可分老少而 四象乎?”此恐亦考之未熟之 。夫老少於 固 明文,然揲蓍之法,三 之中卦 四以 耦分之,然後爻之 可得而辨;又於其中各以老少分之,然後爻之 不 可得而分。 所 “用九”、“用六”者,正 此也。若其 此, 日揲蓍,不知合得何卦?正使得卦,不知 用何爻?安得以 後世之 而 之乎?又 所 ,直以天地 ,而“天生神物”以下四者 四象,此尤非是。大抵曰 、曰象、曰卦,皆是指 而言。故曰《易》有太 而生 、四象、八卦,又曰《易》有四象而示人以卦爻吉凶。若如所 , 是先有太 、 、四象,然後 人以 八卦,而 、四象、八卦三物各是一 面貌,全然相接不著矣。此乃《易》之 ,如法律之有名例,不可以毫 差。熹之所 判然甚明,更 疑惑,不 明以 如何?如其未然,幸 有以 教也。(答袁 ) 邵子曰:“太 既分, 立矣。(此下四 通 伏羲六十四卦 。此一 以第一爻而言,左一 ,右一耦 ,所 者也。今此一 左三十二卦之初爻,一耦 右三十二卦之初爻,乃以累 而分,非本即有此六十四段也。後 此。) 上交於 , 下交於 而四象生矣。(此一 以第一爻生第二爻而言也。 下之半上交於 上之半, 生 中第二爻之一 一耦,而 少 、太 矣。 上之半下交於 下之半, 生 中第二爻之一 一耦,而 太 、少 矣。所 生四象也。太 一 ,今分 左上十六卦之第二爻;少 一耦,今分 右下十六卦之第二爻,少 、太 ,其分 此。而初爻之二,亦分为四矣。) 交於 , 交於 而生天之四象; 交於柔,柔交於 而生地之四象。(此一 以第二爻生第三爻言也。 太 , 太 , 少 ,柔 少 。太 之下半交於太 之下 ①半, 生太 中第三爻之一 一耦,而 艮 坤矣。太 之上半交於太 之下半, 生太 中第三爻之一 一耦,而 乾 矣。少 之上半交於少 之下半,而生少 中第三爻之一 一耦, 震矣。少 之下半交於少 之上半, 生少 中第三爻之一 一耦,而 巽 坎矣。此所 四象生八卦也。乾一 ,今分 八卦之第三爻;坤一耦,今分 八卦之第三爻。 皆 此。而初爻、二爻之四,今又分而 八矣。乾、 、艮、坤生於二太,故 天之四象; 、震、巽、坎生於二少,故 地之四象。)八卦相 ,而後 物生焉。(一卦之上,各加八卦以相 , 六十四卦成矣。然第三爻之相交, 生第四爻之一 一耦,於是一 一耦各 四卦之第四爻,亦分 十六矣。第四爻又相交, 生第五爻之一奇一耦,於是一 一耦各 二卦之第五爻,而下四爻亦分而 三十二矣。第五爻又相交, 生第六爻之一 一耦, 一 一耦各 二卦之第六爻,而下五爻亦分而 六十四矣。盖八卦相乘 六十四,而自三 以上三,加一倍以至六 , 三 者亦加一倍而卦 横分,亦 六十四矣。二 殊途,不 而同,如合符 ,不差毫 ,正是《易》之妙 。)”此 教所引 邵 先生 也。今子 辨析奉呈,幸 考之,方可 其曲折,未可遽 也。然此亦是就六十四卦已成之後言之,故其先後多寡有 著 。乍看 分疏,猝然 不得。若要 得 人作《易》根源直截分明,却不如且看卷首 ②,自始初只有 次看起,以至生 六 之後。其先後多寡既有次第而位置分明,不 。於此看得,方 六十四卦全是天理自然挨排出 , 人只是 得分明,便只依本 出,元不 用一毫智力添助。盖本不 智力之助,亦不容智力得以助於其 也。及至卦成之後,逆 横,都成 理,千般 ,其妙 ,却在人看得如何,而各因所 , 若各不相 ,而 未 相悖也。盖自初未有 到六 者,邵子所 先天之 也。卦成之後,各因一 推 ,邵子所 後天之 也。今 喻所引《 》、《 卦》三才六位之 ,即所 後天者也。先天、後天既各自 一 ,而後天 中取 又多不同,彼此自不相妨,不可 一而 百也。若 此 ,必 人初 卦 只 一 三才,便更不 事由,一 便埽出三 ,以 其象。 成之後,子 看 , 使不得,及旋擘 ,添出後一半截。此 全是私意杜撰 接, 更有易耶? 喻 目尚多,然其大 目不 如此。今但於此看破, 其 小小未合 自 迎 而 矣。故今不 悉辨以浼高明,伏幸 察。(答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