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衍筮法

周易筮法――筮,数也
更新时间:2012-02-06

   古人云:“未学易,先学筮”。本篇内容通过讲解《系辞传》中的筮法,来说明为什么“未学易,先学筮”。知道了筮法,才知道六十四卦是如何生成。知道了筮法,才知道六十四卦何以穷究万物。
   《周易》筮法开始于天地之数。筮的实质就是以数学计算来占筮,它的全部过程都是在计算,计算的目的是求出一卦来。易卦的生成,都在于数的变化。

   《易传・系辞》中关于筮法:
  “天―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而后挂。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
   显道神德行,是故可与酬酢,可与佑神矣。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
(今本的“大衍之数五十”五十后脱“有五”二字。)

   解:
   上述《系辞传》文可分为三层:

   第一层是揭示演易,也就是筮法的数学基础是“天地之数”。
   天地就是阴阳,也就是把自然数划分为两类,单数叫做天、叫做阳,双数表奇数,地代表偶数。一三五七九是奇数,称作天数。二四六八十是偶数,称作地数。天数地数,奇数偶数,叫法不同,实际是一回事。
   为什么列举奇偶数只从一到十呢?因为古人认为“十是数之小成”(《左传・僖公四年》孔疏),“天地之数五十有五”,甚至“万有一千五百二十”的“万物之数”,都可从一到十之数推出,用不着穷举。因此,“十”虽少,但也是盈数或成数。《左传・庄公十六年》就把十视作“盈数”。杜预注说:“数满于十。”所以限止于“十”就够用了。

   第二层讲演易,也就是揲蓍求卦的具体方法。
   揲蓍求卦,用竹棍,称为筮,所以筮字从竹。用蓍草为蓍,所以蓍字从草;从耆,取用蓍草行筮决疑问耆老之意。其实用什么无所谓,关键是数。
   筮的计算有三个特点。第一,筮这种计算的目的是求卦,即求出六十四卦中的一卦。求卦的实质就是按卦自初至上的六个位,依次填补上阴爻或阳爻。筮法的计算的每一个回合必须能够求出一个代表阴爻或阳爻的数字来。第二,筮计算的直接结果必须具有或然性,即求出的数字应有两种可能,可能是指示阴爻的数,也可能是指示阳爻的数。或然性即《系辞传》说“蓍之德圆而神”。第三,筮的数学计算采取用筹码即实物的办法进行。用筹码计算能够保证体现计算结果的偶然性或然性。
    “大衍之数五十有五,其用四十有九。”之所以用四十九,有两种说法:第一,只有用四十九才能得到七八九六中的一个,才能够形成一卦。(三变之后得到三十六、三十二、二十八、二十四,除以四即得九八七六)第二,宋人陆秉说:“其六以象六画之数,故减之。”这是说在揲蓍之前,先用五十五要蓍草中的六根,在地上排好初、二、三、四、五、六、上“六虚之位”,每一爻产生,由卦者自下至上依次在六个虚位旁相应位置上记爻。因为“先布六虚之位”以画地记爻,所以“除六虚之位”之数,五十五根蓍草揲蓍时就只能用四十九要了。
   揲蓍求卦的具体步骤:
   四营一易,一易就是一变,三变成一爻;一卦六爻,所以十八变才能完成一卦。
   (一)四营:
   “分而为二以象两”,这是行筮的第一步(即成易的第一营),将四十九根蓍草信手分成两半,以象征天地两仪。
   “挂一以象三”,这是第二步(即成易的第二营),从分为两半后,任何一半蓍草中抽出一根,放到另一处,以象征天地人三才。
   “揲之以四以象四时”,这是第三步(即成易的第三营),揲(shé)是数的意思,即将分成两半的四十八根蓍草四个四个地数,数过的拿出去。数完一半再数另一半。“揲四”是实物计算的叫法,用现代数学用语就是“除以四”。这样,每一半都会有一个余数。这个余数不是一就是二,不是二就是三。如果无余数,则可视为四。这半若余四,另一半也必然余四;若余三,则另一半必然余一;若余二,另一半也余二,若余一,另一半则余三。这种“揲之以四”即除以四的方法,据说是为象征春、夏、秋、冬四季。
   “归奇于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而后挂”,这是第四步(即成易的第四营)。奇是每次过揲后的余数,(lè 手指之间)也是余数。“归奇于”,是把每次过揲剩下的余数作为“”,另外放到一处。“再而后挂”,再,两,即两个余数。由于两只手中的蓍草,各经过“揲四”以后,各有一个余数,所以要将它们一并放到一旁。
   这样,经过分二、挂一、揲四、归奇这四个步骤之后,一易即告完成,这就叫“四营而成易”(易即变)。
   (二)三变:
   四十九策经“四营”这一变之后,剩下的蓍草数非四十四即四十(即四十九策减去“挂一”和“归奇”的四或八所剩下之数),因为或者1+3=4,2+2=4,或者4+4=8。四与八之外,不可能得出任何别的数。
   第二变,在四十或四十四的基础上,又经“分二”,“揲四”,“归奇”,非四即八,剩下的蓍草数即出现三个数,或四十;或三十六,或三十二(如一变后是四十四,二变减八则三十六,减四则四十;若一变后是四十,二变减八则三十二,减四也是三十六。44-8=36,44-4=40,40-8=32,40-4=36)
   第三变,在四十或三十六、或三十二的基础上,又经“分二”、“揲四”,“归奇”,非四即八,剩下的蓍草数即出现四个数,或三十六,或三十二,或二十八,或二十四(同上法则运算可得)。
   三变剩下的上述四个数(或三十六,或三十二,或二十八,或二十四)用四除,分别得出九、八、七、六。七、九为奇数,也叫阳数,为少阳和老阳。凡得七、七皆定为阳爻,画为―;八、六为偶数,也叫阴数,为少阴和老阴。凡得八、六,皆定为阴爻,画为--。依此,每三变一爻,由下往上画,积十八变而画六爻以成一卦。
   以上是经过三变之后,以“归奇”、“挂一”以外的草根的总数目定一爻之象。此说见于朱熹《周易本义・筮仪》
   还有一种确实一爻之象的方法是以三变挂之总数定,即本数四十八减去三次营之余数的总和,除以四,所之商,必是七、八、九、六中的一个。四十八这个数是一定的。每次四营的余数不定,但是非四即八。因此,三次四营余数的总和不外乎四种可能,即:8+8+8=24,8+8+4=20,8+4+4=16,4+4+4=12。四十八减去三次四营的总和再除以四,也不外乎四种结果,即:(48-24)/4=6,(48-20)/4=7,(48-16)/4=8,(48-12)/4=9。
   (三)十八变
   用完全相同的办法,再进行五次,得出二、三、四、五、上五爻,这一卦就算完成。

   第三层次讲构成乾坤两卦以及全部六十四卦的蓍草数,进一步揭示筮法的数学本质。
乾这个六画卦共用策(即蓍草)二百一十六根,为什么?因为乾卦六爻都是老阳九,而老阳九都从经过“揲四”的三十六策而来(9×4×6=216)。
   坤这个六画共用策一百四十四根,因为坤卦六爻都是老阴六,而老阴六都从经过“揲四”的二十四策而来(6×4×6=144)。
   乾、坤两个六画卦合计用三百六十策(219+144=360),恰相当于一周年三百六十日之数。
   整个《周易》上、下二篇,六十四卦之策数为一万一千五百二十,因为阳爻共一百九十二,每一阳爻都从经过“揲四”的三十六策而来,如此,则六千九百一十二。阴爻也一百九十二,每一阴爻都从经过“揲四”的二十四策而来,如此,则是四千六百零八。两项相加,则得一万一千五百二十(192×36+192×24=11520),大体相当于万物之万这个大成之数。
所以,要经过“分二”、“挂一”、“揲四”、“归”之“四营”才能得出一变(易即变),要经过一十八变才能生成一个六画卦。《周易》的六十四卦就是这样一个一个生成的。
   这种将“大衍之数”经过“分二”、“挂一”、“揲四”、“归”,“四营”、“十八变”而成一别卦的方法,《系辞传》又称之为:“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错综其数”指奇偶之数交织在一起。“参伍以变”,指变化之多。经过种种变化,穷尽奇偶之数,就可以得出六十四之象。总之,易卦的生成,都在于数的变化。

   关于周易筮法,王夫之说:“大衍五十而用四十有九,分二,挂一,归奇,过揲,审七八九六之变,以求肖乎理,人谋也;分而为二,多寡而于无心,不测之神,鬼谋了。”周易筮法,于“鬼谋”之外,又参与了“人谋”,重视数的推算和对卦象的分析,从而从《周易》中,终于导出哲学体系。
                                                              坤易文化/撰


   参考资料:
   一、《周易》经传十五讲 廖名春  北京大学出版社
   二、《易学哲学史》        朱伯   昆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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